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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高区建设方案和运行机制的思考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6-14] 发布者: 点击次数:
       一、设立农高区的宗旨

      内容概括起来非常多,从类比高新区的角度,无非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用工业化的思路发展农业,解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集中集聚问题;另外一个为了避免杨凌农高区和黄三角农高区,由于产业不够兴旺,地方政府税收不足,导致投入不足,园区无法形成良性的发展循环。其中这两个问题都主要通过核心区来解决。

      二、关于核心区设置

      核心区面积原则上为10平方公里左右,这主要是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但是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现在每个地区和不同的部门都在争取发展指标,具体到农高区而言,短时间内新增符合两规要求的十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不太现实。同时,农高区(包括核心区在内)并不是工业园区,并未纳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不需要建设、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出具意见。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来讲,核心区的设置,可以考虑以建设用地为主从设置上来讲,既包括当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也应该包括未来可以调整的用地范围(这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农田,具体操作由地方负责),甚至可以包括部分基本农田。其中未来可以调整的用地范围,可以作为发展预留用地和规划控制范围,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实施开发。核心区的划定,考虑到产业功能的设置和集中连片的要求,包括部分基本农田并不矛盾,这部分农田可以用作科研试验用地,只要核心区设置整体上满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生态的设计即可。

      科技部考察和关注的重点应该在于,产业整体规划是否符合高新技术导向、是否符合创业创新导向、是否符合和农业技术推广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尤其是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及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这个应该是农高区发展和示范的重点,这是科技部应该重点主抓的工作;以及这些导向在空间上是否可以落位。至于是现在落位还是经过调整以后未来落位,则是地方的事情。科技部要关注的是,未来持续考察和审核这些园区,对其建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价,促进农高区切实发展成为产业兴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而不是地方政府的半拉子工程。这才是从体制机制上进行设计,确保国家农高区这一项事业长远兴旺的根本。

      三、关于具体发展方针的设计

      关于“一区一主题”、“一产业”、“一基金”、“一平台”。

      可以理解科技部及农村司提出这些问题,是为了将工作细化,增强操作性。但是具体到每个地方其实情况不太一样。可能地方比科技部更加了解当地的情况。

      一产业,大多数园区目前都是多个主导产业,只有寿光等地符合这一要求,坚持这样提,科技部在地方的威信就会受到削弱。

      一基金,很多地方的建设非常超前已经有多重类型的基金,包括城市建设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基金、专项扶持基金。一基金的说法不全面。

      一平台:没有一个地方只有一个平台的。大多数地方都有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行业科研平台、产业孵化平台等多个平台;比如荣昌有八大平台,白马有四五个科研平台,太谷也有三四个科研平台。

      所以从规范要求上,不应该提得太具体。例如一区一主题,这个主题,往往地方比科技部考虑得更加全面,应该充分尊重地方的意见;一产业、一基金和一平台的说法应该稍加修改。主导产业明确切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科技金融体系健全,科研平台完善。

      四、关于分工和角色界定

      在设立国家农高区的问题上,科技部和地方政府应该通力协助、合理分工,将农高区事业推向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具体来说

      科技部关注的重点应该是,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设、科研创新体系建设、产业落位及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并且要持续对这些园区进行考核,从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税收、就业、农民增收等角度进行考核。真正推动农高区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

      而地方负责和关注的重点业应该是产业的持续落地实施,推进项目建设。

      科技部和地方不应该为某个提法和概念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折腾不休,不要将创建过程变成文山会海,应该重点落实到体制机制建设和产业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