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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园区专题研究(5)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09-10] 发布者: 点击次数:

六、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模式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以订单生产、生产托管、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资产租赁、就业务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为纽带,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模式,推行“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等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六金一利”(订单农业有“订金”、基地就业有“薪金”、土地流转有“租金”、承保管理有“酬金”、超产分成有“奖金”、风险防范有“基金”、参股经营有“红利”),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订单合同模式。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签订农产品产销订单合同,采用“统一育种、统一管理、统一改良、统一防病、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模式,企业负责提供良种、产前技术服务、产品保价回收、精深加工、市场销售,合作社对接公司、联系政府,组织农业开展生产管理、参加技术培训、产品移交等,农户按照生产标准、约定时间交付农产品。

托管分红模式。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劳务托管、订单托管、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农民把耕地交给公司或合作社,由公司或合作社全程管理,并给农民按照保底产量和保底投入,增收部分按比例分成。

股份合作模式。农户以土地、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三权”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产业奖补资金、小额信贷资金、折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分配方式,推动“资金变资产、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

“先借后还”模式。政府为农户提供补贴和担保,龙头企业按一定成本先“借给”农户生产原料,农户生产出成熟商品后,企业全程开展技术指导、按保底价回收产品,并扣回先行垫付的成本款。

“二次分红”模式。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保底价+市场二次连动”的“二次分红”方式,实现订单农业有“订金”、超产分成有“奖金”,保证农民共享增值收益。

“土地流转优先返聘”模式。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企业或集体,将土地流转后释放的劳动力返聘到产业基地务工,能够得到土地租金、务工收入和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多项收入。

以赈代工模式。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模式,吸引农户产业发展和工程项目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入股到运营项目的企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折股量化分红方案。

七、农业科技园区开发建设和授权模式

1、建设模式

共建共管模式。宁乡经开区与宁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行“五共”、“五统一”的开发运作模式,为园区叠加更多资源优势和政策红利。

托管模式。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由怀化市委、市政府委托怀化国家高新区统一管理和规划建设,实现怀化农科园与怀化高新区、怀化医药健康产业园“三园融合”、“同建共管”,共同享有政策、资金、土地、管理、人才、招商引资等方面资源。

省市共建模式。晋中国家农高区由山西省和晋中市政府共同建设,先后出台《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涉及资金、税收、土地、科技、项目、人才、产业等方面措施。从2020年起连续3年,省、市每年分别给予4亿元和2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使用,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创新平台搭建和引导基金组建等。每年优先安排晋中国家农高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建设领导小组+管委会+公司+专家委员会”模式。市级层面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同推进园区建设。园区管委会为上级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成果申报、先进实用技术引进、示范、创新、推广等工作。投资公司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成片开发、资产管理、旅游开发及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农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咨询。

2、授权模式

从国家级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授权模式看,主要有基本无授权型、部分授权型、完全授权型和园镇一体四种。

1)基本无授权型

权力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手中,管委会作为只起到发展促进和协调作用机构,没有经济、行政和社会管理权限,具体事务由地方政府来负责。一般设立两个层次的管委会,大管委会从全市 层面进行协调,负责政策的设计、产业规划制定;下设各分园区管委会,负责各园区具体事务,落实相关政策,为企业提供服务。

案例:贵州黔东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与州科学技术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政级别为副处级,下设5个分核心区管委会。管委会没有实质化运行,没有自主经济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权限。

2)部分授权型

管委会只拥有部分管理权限,当地政府将部分经济、政治、 一般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下放给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管理则由开发公司负责。

案例:怀化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中共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委员会、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副处级派出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安排编制20名。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成果申报、先进实用技术引进、示范、创新、推广等工作,内设办公室、产业发展局、招商合作局、科技服务局、社会事务局。先后出台《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制度》、《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政策文件。园区所需人才根据建设情况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统一调配或对外招聘,所需土地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实行统筹。成立了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委开发运营。

3)完全授权型

园区管委会拥有全部权限,政府将开发区内包括财政、 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方面较为完整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授予管委会。

案例:晋中国家农高区省级层面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的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管委会,市级层面设立管委会办公室,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省级统筹、市级管理,一体化服务、市场化运作、谷城院融合”的机制。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纪工委、财政管理运营部、项目促进部、 投资合作部、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派驻国土、规划分局接受农高区管委会的统一管理。园区管委会拥有经济管理、规 划建设、土地审批、人事管理等权限。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建立市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直拨、省市共建。同时赋予晋中国家农高区引进高端人才更大自主权,取任用制、聘用制、雇员制等灵活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

4)园镇一体模式

园区与行政区采取“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即同一批人马处理高新区和行政区事务,内设机构基本保持行政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和职能,管理权限较大。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整个行政区或原有城区建制的一部分划作为园区。

案例:南京农高区实施“园镇合一、以园为主”的管理模式,对园区、白马镇内设机构进行整合,镇内人财物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职能均纳入园区管委会管辖,整合园、镇机构形成“一办、五局、三条线、一公司”的管理体制,其中“一办”为党政办公室,“五局”为经济发展局、科技人才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现代农业发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三条线”为社会事业条线、党群工作条线、政法工作条线,“一公司”为管委会领导下的园区总公司。